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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21日,河北保定市61路公交車上,因認為大學生沒給自己讓座,一老人下車後開始發飈,同行的一婦女也用身體攔住公交車,大喊“我們這麼大歲數了,現在的大學生沒素質,沒一個讓座的,公交車司機也不管,今天誰也別走了,就這麼耗著”。目擊者稱,當時有學生讓出座位,但老人嫌位子不好沒坐。在警方調解下,鬧劇2小時後才收場。(9月23日《河北日報》)
  攔車老人和同行婦女的行為,誰看了也會生氣,且不說倚老賣老,更違背公序良俗,還影響公共交通,把公交車上的座位當成自己家的了,自私和愚昧躍然紙上。為了座位下班高峰期大鬧2小時,有這麼好的體力竟然還要挑著坐,還肆無忌憚對學生和司機倒打一耙,撒謊稱沒有大學生給自己讓座。不叫我順利沾光,我就給你們添堵,從頭到腳看不到一點素質。
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沒有錯,但前提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倘若一個人只顧權利不盡義務,就像叫囂“大學生沒素質……公交司機也不管……”的攔車者,沒有資格評價和要求他人如何。大學生上車花錢買車票,與公交公司達成了契約,可以先來後到擁有座位,這也符合合同法的精神。政府為了照顧弱勢群體,設立了老幼病殘孕專座,其他人不能“利益均沾”。可是,弱勢群體也不能強占他人座位,否則就侵犯其他乘客就座的權利。
  仗著“我們這麼大歲數了”,就侵犯大學生的權利,侵犯公交車司機的權利,其行為已經突破了“倚老賣老”,觸犯了相關的法律。這才是涉嫌尋釁滋事,危害他人公共安全。可是,警方竟然調解了2個小時,以公交車司機道歉結局,讓兩個違法者得勝而歸。警方的消極作為,讓處理結果多輸:乘客受損權利得不到彌補;公交車司機成了“冤大頭”;攔車老人還會倚老賣老。用他人的合法權利,填補違法者的過度需求,無異於與虎謀皮。
  與倚老賣老強求他人的惡行相比,保定公共交通的弱勢更叫人唏噓。城市出行,首選公交,可一顆老鼠屎就能輕易壞了一鍋湯,說到底是對公共交通制度保障不力。在美國,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的司機,誰都不能用言語和行為侵犯,否則就是刑事重罪。別說攔車兩個小時,就算罵一句吐口痰,也會立即被警方逮捕。為了公共交通的安全,對任何違法者零容忍,這才是警方應該做的。公交公司也不能忍氣吞聲,得用法律追究攔車人責任,如今我國東莞、成都多地,類似行為者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,不妨一試。
  話又說回來了,歐美等國,都不讓座,因為老人覺得他人讓座是歧視自己不夠健康,反而很生氣。這不光是觀念的差異,還和權利意識有關係,讓座意味著他人的“權利施捨”,而非糊裡糊塗的道德行為,接受就意味著沒有“施捨”就無法出行,這讓一個人活著的價值打了很大折扣,成為家庭和社會最大的累贅。人逐漸變老的價值,體現在擁有更多的社會經驗,以及獨立傳授經驗的能力上,而不是時不我待的補償心理。無論警方和公交是否決定追究攔車老人的法律責任,這一點都值得所有老人思考。
  文/趙查理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得向攔車索座的老人討個說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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